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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12年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意见

http://www.555edu.com 时间:2012-06-06 10:51:26 来源:考试大 作者:555edu.net 点击:

为做好我市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2012年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为做好我市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2012年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均可以报考: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因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2、高职和中等学校在校学生。
  二、统考报名
  凡本人志愿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校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到县(市、区)招办报名;“零报生”和往届生,直接到县(市、区)招办办理统考报名手续。市开发区、市直中学和市一中亭湖区户口的考生到亭湖区招办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县(市、区)招办核发《准考证》。
  统考报名时间为:5月10日至15日; 考生报名时须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报考师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含免费男幼师,下同)、五年制高职艺术专业及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考生到报名点打印专业加试《准考证》,及时与所报考院校联系,按照院校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加试、体能测试等。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6月1-5日进行纸质填报,6月10-12日统一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志愿分普高师范类志愿和职教类志愿,两类志愿同时填报,普高师范类可以兼报职教类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在普高师范类提前批次填报。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五年制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三个批次,按照自己的意愿由考生本人每批次填报二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栏目只能填写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院校在录取时根据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及其它学校是否服从调剂。
  报考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卫生类学校、艺术类学校、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的有关专业,要把握学校、专业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方可填报,具体情况见有关学校招生简单或直接与有关学校联系。免费师范男生必须取得面试合格证方可填报。
  五年制师范属普教类志愿,报考师范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可兼报普师专业。根据省教育厅苏教职[201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规范管理 促进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第10条:“五年制师范类高职招生实行提前录取,控制分数线应与四星级高中大体相当。五年制高职录取批次统一安排在四星级高中之后,其他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三星级高中控制分数线。”的要求,五年制高等师范类作为提前批次填报并提前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校艺术专业、盐城体育运动学校的考生,其志愿分别按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填报。“学校是否服从栏”栏,要明确填涂“是”或“否”,空栏作不服从认处。
  考生志愿填报经本人签字确认提交后,将产生法律效应,任何人不得更改。
  各县(市、区)招办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指导,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四、考试
  (一)文化考试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行升学、毕业“二合一”考试。文化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制卷,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试日程、时间、科目及分值如下:
  6月16日 上午8:30-11:00 语文(150分)
   下午2:30-4:10 综合Ⅱ(100分,其中思品、历史各50分)
  6月17日 上午8:30-10:30 数学(150分)
   下午2:30-5:00 综合I(170分,其中物 理100分,化学70分)
  6月18日 上午8:30-10:10 英语(120分)
  英语听力口语全省统一进行自动化测试,时间20分钟,满分30分,计入英语科总分,即英语科考试总分为150分。
   (二)专业考试
  1、报考师范类的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专业,以及报考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专业、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照统一规定和标准进行专业加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必须在文化考试前完成,有关院校须在6 月20日前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册(含考生姓名、建档号、毕业学校、加试成绩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及录取原则报市招生考试中心,作为录取依据。否则,市招生考试中心在投档时,按填报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按比例投档。
  2、报考普通中专校艺术专业和盐城体育运动学校的考生专业加试,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专业加试实行院校负责制,凡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及时与有关院校联系专业加试事宜。各有关院校应做好专业加试的宣传、组织和安排工作,以保证专业加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和记分办法按《盐城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体育成绩总分为40分。
  今年我市中考成绩(文体总分)满分为760分。
  (四)综合素质考核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由考生毕业学校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等级作为院校录取时参考。
  五、录取
  (一)划线原则
  今年五制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填报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文体总分),分别以全市招生计划数的不超过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录取体制、批次
  我市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院校招生实行在市招委会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的体制,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含免费男幼师范)实行提前录取;
  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专业,下同);
  第三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盐城体育运动学校。
  录取工作在七月上、中旬进行。
  (三)录取办法
  今年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根据考生二个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一次性投档的办法进行。即在考试成绩分别达到各批次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二个平行志愿,按1:1~1.2(根据不同类型学校确定)的比例通过互联网向学校提供考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根据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对志愿不足的学校,则按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投档。
  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其中,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均在面试或专业加试合格考生中,以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加试的,则按填报志愿考生中考成绩按比例划线投档),五年制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则在专业加试合格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未进行专业加试的,则按填报志愿考生中考成绩按比例划线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校应选派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参加录取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时、准确的将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专用电子信箱、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等信息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0515-88399020),以保证远程网上录取顺利进行。
  录取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招生录取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要严格履行录取手续,院校要及时通知录取考生办理入学报到等有关事项,严禁不通知考生而将其作为不报到现象发生,否则,引发的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凡未被录取的考生,要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存档备查;录取的新生名册及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各院校自行印制。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和市财务管理工作要求,院校录取费(每生40元)须于6月30日前,按招生计划数转入盐城市财政局专用帐户(①市工行儒学街支行 帐号1109660429200002893 ②市中行营业部帐号880108212408095001 ③市农行中汇支行 帐号400101040227821),请在汇款人栏务必注明中专录取费及汇款学校名称。帐户显示录取费汇达后方可发放考生电子档案及办理录取手续。
  六、关于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和规定
  在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加2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驻盐部队军人子女及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报考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2、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3、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侨、台办证明)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局证明)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加分申报审批工作按市教育局盐教发[2012]15号文件精神执行。上述加分不得重复,只能按最高一项加分计算。
  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特殊专业外,学校不得划分男女生比例。
  对残疾考生,凡不妨碍学习和生活能自理的,录取时应一视同仁。
  盐城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照顾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省招委有关规定,五年制高职计划不得超录,普通中专校在办学条件允许前提下可适当超录,但对普通中专校外办班点的招生规模应予严格控制。五年制高职计划补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补录工作于7月下旬开始,补录对象为全市中考落榜生。对未能完成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有关学校,可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先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生考试中心办理补录手续。
  七、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对学校和考生进行分类指导,引导和鼓励考生积极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确保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要努力提高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和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监督机制,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事件的发生。
  各学校不得以虚假宣传或承诺骗取生源,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抢生源,不得以招生为名干扰普通中学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违规招生。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严禁买卖生源。
  各级招生部门和普通中学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各类学校招生情况,不得剥夺考生了解和掌握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情况的权利,要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凡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意见》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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