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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二中团员关系接转制度

http://www.555edu.com 时间:2012-08-17 17:13:30 来源:漳浦二中 作者:漳浦二中 点击:

团章规定: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变更时,团的基层委员会要为其办理转出和接收组织关系的手续。

团 章规定: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变更时,团的基层委员会要为其办理转出和接收组织关系的手续。接转组织关系,团员应持团员证及时办理,基层团委应在 其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1、我校所有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均由学校团委会统一登记、管理,包括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和接收;凡身为团员的同学入学时必须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学校,离校时必须转出。

2、 团组织关系接收时,团员必须持团员证到原团基层委员会填写转出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或开具组织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入团志愿书》一并交到班级团支 部统一到学校团委会办理。完毕之后,团员证由团员自己保管,《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由团委会统一保管,同时建立团员档案。团组织关系接收时间一般 为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3、团组织关系转出时,团员必须持团员证到团委会填写转出时间、事由,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团委会公章后连同《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管理档案》一起转出,并登记造册。若团员档案材料遗失,可由团委会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团员学籍关系转出后,又未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的,档案在团委会保管三年有效,逾期不承担保管责任。

 

联系人:林老师:13559679620 

        戴老师:15859628908

                                        漳浦二中团委会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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