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前中学教师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素质教育,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改变做和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局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根据省、市、区职改及绩效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岗位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
南平市塔前中学教师年度岗位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2012年1月7日塔前中学第七届教代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校素质教育,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改变做和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局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工作,根据省、市、区职改及绩效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岗位责任制考评实施细则。
一、师德师风表现:
按照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09])143号和延平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延教[2009]48号)文件的精神,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生学习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由学校评价(50分)、学生评价(25分)、学生家长评价(25分)组成,考核结果分为优(90分以上)、良(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不合格者按文件精神处理。
考评实施细则详见【闽教人[2009]】143号《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延教[2009]4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出勤情况(以教务处月报表统计为准)
1、得分情况:
(1)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每节扣0.05分(每天最少折2节,含节假日)。
(3)事假:每节扣0.1分(每天最少折2节,含节假日)。
(4)旷工:每半天扣1分(含节假日)。
(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临时召集的会议,无法通知到本人的,酌情处理)。
2、补充规定:
(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合格教师。
(2)学年病事假(含分娩假)达十五天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跨学年的以请假时间长的一年计算)。
(3)凡请假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找好代课教师,若情况特殊,可口头或电话请假,待返岗二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电话无法联系的,按要求补假.不办请假手续而离岗者,或私自调课者按旷工论处。
(4)教师个人参加函授、自考、培训、学习,经学校批准的,可视为例假,但不享受月满勤奖(按10元/节扣完月满勤奖为止)。
(5)法定例假(婚假、直系亲属(含岳父母)丧假、分娩假)和护理假一周,可视为例假,享受月满勤奖。
三、教学工作情况(62分)
1、教学工作量(6分)
(1) (语、数、英)科目10—12节、其它科目12—14节为满课时,得分6分;超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语、数、英科目为6分加上[(6除以12再乘以(实际任课节数-12)];其它科目为6分加上[(6除以12再乘以(实际任课节数-14)]。
(2) 课时工作量不足的,少一节扣0.5分。但可根据学校安排,以晚自习节数来顶课时不足(晚自习3节顶2节)
(3) 中考科目跨年段同学科满工作量教学的另加1节,中考科目跨年段或跨学科满工作量教学的教学,另加0.5节。
(4)“周实际节数”是指各位教师课程表里的节数(不含周会课)。
(5)任教师要求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每缺一节扣0.5分。参加完本组的教研活动,听课仍不足的,可随机听课,但必须事先到教务处申报。弄虚作假,代人签到,双方各扣2分.
(6)行政等有职务的人员工作量以文件为准。
(7)考核表中教学工作量的分数最多不超过8分。
2、备课、编写教案(5分)
能按课时认真编写教案,能吃透大纲教材,有教学目的要求,突出重点、难点,作业设置合理,教学过程完整,做到一课一案,并提前备好1~2节课,写好教案。
(1)平时检查3分,检查到无教案每次扣1分,未超前1~2节备课,一次扣0.2分。
(2)授课教案符合编写要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得0~1分。教案具体要求:
(1)教学目标:体现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发展性目标;
(2)教学重、难点
(3)情境创设与程序的安排。要体现科学院性、严紧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4)作业设计:体现教师在完成本节教学任务中,对学生的认知、情感、能力等方面的巩固、提高、发展,所设计的相关内容。
(5)教后反思:主要是教师对本节教学的成功与失败的反思,对教学过程教材处理、情境创设、方法方式、个体案例等方面的点滴感受。
3、批改作业情况(5分)
(1)按延平区教育局规定的各科作业量的要求布置批改作业,每少改一次扣0.1分(每月至少完成其中的1/4)。
(2)在各种检查或学校常规检查中,没上交检查的每次扣1分,发现作业批改不规范或未改的每次扣0.5分。
(3)客观上无作业科目的得全校作业平均分(无作业的科目必须要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活动,否则此项不得分)。
(以教务处、教研组检查记录为依据)
4、授课情况 ( 5分 )
能按时上、下课,讲课内容准确、生动、层次清楚、板书工整,并能突出重难点,能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注意面向全体,兼顾两头,偏爱后进生,无乱课现象,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评分标准:
(1)调查问卷学生满意率5分,满意率90%以上(含90%)为5分,85%(含85%)~90%为4.5分,80%~85%为4分,70%~80%为3.5分,60%~70%为3分。
(2)发现上课铃响3分钟后,教师未到班上课的每次扣0.2分,迟到15分钟按旷课处理。
(3)发现教师随意离开课堂走到走廊外,班级秩序乱,每次扣1分。
(4)发现教师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不让其上课,一次扣2分。
5、考试成绩情况(30分)
(1)如教师任意不让学生考试,一经查实,发现一个扣1分,并将该生成绩以0分计入总成绩中。
(2)在九中教研片前100名中,七年级15人,每班3人,八年级16人,按班级平分个数(2011-2012学年,八年级1-4班,每班4人);完成任务9分,每少一人,所有统考科目责任分扣2分。
七、八年级每班片前100名所占个数
|
得分
|
八年级每班片前100名所占个数(针对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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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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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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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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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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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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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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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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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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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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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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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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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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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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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语数英在九中教研片前100名学生,其他统考统改科目在75分以上,也享受同等责任分;未完成任务的,每班每少一人扣责任分1分,多班教学,以平均分算。如遇试卷难考,以前100名学生平均分为底数。)
(2)统考统改科目以九中教研片的及格率、优秀率和平均分作为评比指标,所任学科成绩总分:及格率为7分、优秀率为7分、平均分为7分;
片第一名分别得7分、7分、7分;片第二名分别得6分、6分、6分;
片第三名分别得 5分、 5分、 5分;
片第四名分别得4分、4分、4分(不存在第五名的科目,片第四名分别得3分、 3分、 3分);
片第五名分别得 3分、 3分、 3分;
(说明:本校教师凡超过片其他学校成绩的均为第一名,低于片校第二名又高于片校第四名成绩的为第三名,以后名次算法依此类推)。
注: 七八年级统考科目教师成绩考核分最低不低于14分。
(3)史、地、生等科目,如有统考,能够评比的以统考统改评比标准进行评比,如无法进行评比的则取七八年级统考科目教师的平均分+/-学生测评满意率得分。
(4)音、体、美、劳、信息等非统考科目无法评比的得分计算方法为:七八年级统考科目教师的平均分+/-学生测评满意率得分。
(5)根据学校需要和安排,半途接入语、数、英科目教学的教师考评
① 若接入前成绩(平均分)居片前3名,则以后按实际成绩计算。
②若接入前成绩(平均分)居片后2名,则以后按七八年级统考科目教师的平均分+/-学生测评满意率得分。
其中学生满意率100%以上得满分30分,学生满意率98%~100%(不含100%)的加3分,学生满意率95%~98%(不含98%)加1分,学生满意率90%~95%(不含95%)的不加分;学生满意率88%~90%(不含90%)减2分,学生满意率85%~88(不含88%)的减3分,学生满意率80%~85%(不含85%)减4分,学生满意率75%~80%(不含80%)减6分,学生满意率70%~75%(不含75%)减8分,学生满意率60%~70%(不含70%)减10分,学生满意率低于60%得最低分12分
(6) 统考科目跨学科的或跨年段的,按专业占(70%)和非专业占(30%)计算。
(7) 对初三A级和B级班任课教师上学期教学业绩考核分的计算:(30分)
① 对九年级A1班语、数、英、政、物、化、史、体教师上学期的考核:以每个班语、数、英三科及各等级科目换算后,总分在九中教研片期末考试前100名所占个数进行计算; 每超过一个,每生加1分,但教学业绩考核分总分最多不能超过31分。
片前100名所占个数
|
得分
|
片前100名所占个数
|
得分
|
16人及以上
|
30分
|
10人
|
21分
|
14人
|
27分
|
8人
|
18分
|
12人
|
24分
|
7人
|
16分
|
|
|
6人及以下
|
14分
|
② 对九A2班语、数、英、政、物、化、史、体教师上学期的考核:
① 以九(3)班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总分的平均分90%计算。另: 以每个班语、数、英三科及各等级科目换算后总分在九中教研片期末考试前100名所占个数,如果A2班中有一个班(对应班级)有一个学生进入教研片前100名,那该班教师享受A1班教师考核分的100%。
(对初三B级班任课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分的计算:按平均分(以期初各校报表人数计划)进行考核)
全校九年级(语数英平均分总和)
在片区2名得分(10分)
|
|
个人平均分在校内
得分(15分)
|
||
片区2名
|
20分
|
第一名
|
10分
|
|
片区3名
|
15分
|
第二名
|
4分
|
|
片区4名
|
10分
|
|
|
③对九年级A级班任课教师下学期教学业绩考核分的计算:
以当年中考达南平一中正取线的个数位列延平区农村中学的名次进行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名 次
|
得 分
|
备 注
|
第一名
|
30分
|
另加10分
|
第二名
|
30分
|
另加5分
|
第三名
|
30分
|
|
第四名
|
30分
|
|
第五名
|
24分
|
|
第六名
|
22分
|
|
第七名
|
18分
|
|
第八名
|
15分
|
|
第九名及以下
|
12分
|
|
④ 对初三B级班任课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分遵计算:
全校(语数英及其他科目换算后平均分总和)在片区2名得分(10分)
|
|
个人平均分在校内
得分(15分)
|
||
片区2名
|
20分
|
第一名
|
10分
|
|
片区3名
|
15分
|
第二名
|
4分
|
|
片区4名
|
10分
|
|
|
注:保底14分
⑤ 对八年级下学期参加中考的地理、生物教师的考评方法如下:
以八年级下学期语数英三科总分前100名的学生作为基数考评:
A级
|
得分(15分)
|
B级
|
得分(15分)
|
40%以上
|
15分
|
80%以上
|
15分
|
30%~40%
|
13分
|
70%~80%
|
13分
|
25%~30%
|
11分
|
60%~70%
|
11分
|
20%~25%
|
9分
|
50%~60%
|
9分
|
20%~15%
|
6分
|
40%~50%
|
6分
|
15%以下
|
0分
|
40%以下
|
0分
|
注:保底14分
⑥ 对初三次重点线班任课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分的计算:以A级班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总分的平均分90%计算。另: 次重点线班中的考生如果有达到南平高级中学缴费分数线以上,每生加1分,但教学业绩考核分总分最多不能超过31分。
⑦担任A级班教学又担任B级班教学的老师得分按重点班占(70%)和B级班教学(30%)计算。
⑧下学期如果两个A级班有进行整合,在下学期担任更重要教学任务A1的教师,可以在其教学业绩考核分的基础上,另加5%记入教学业绩考核分。但教学业绩考核分总分最多不能超过32分。
6、公开课教学情况(5分)
(1)按学校要求参加校级公开课教学或说课的得1.5分。
(2)参加校、片、区、市、省级公开课教学或说课并获奖的,按以下等级分别得分:
等 级
|
得 分
|
等 级
|
得 分
|
省级一等奖
|
5分
|
省级二等奖
|
4.5分
|
市级一等奖
|
4.5分
|
市级二等奖
|
4分
|
区级一等奖
|
3.5分
|
区级二等奖
|
3分
|
片级一等奖
|
3分
|
片级二等奖
|
2.5分
|
校级一等奖
|
2.5分
|
校级二等奖
|
2分
|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
(1)等级得分
等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鼓励奖
|
省级
|
4分
|
3.5分
|
3分
|
2.5分
|
市级
|
3.5分
|
3分
|
2.5分
|
2分
|
区级
|
3分
|
2.5分
|
2分
|
1.5分
|
片级
|
2.5分
|
2分
|
1.5分
|
1分
|
校级
|
1.5分
|
1分
|
0.5分
|
|
(2)说明:
A、指导教师以一人为主,多人指导获奖,得分平均分配。
B、指导不同的学生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但同一项目同一人多次获奖,以最高一次计分,计入考核表中,最高不超过4分。
C、指导获奖项目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下文组织开展的竞赛活动,才予以承认。
(3)属分配名额的按同级的鼓励奖计分。
8、培优辅差情况(2分)
每学期开学初,科任教师与班主任商定帮扶对象后报学校备案,每位教师至少帮扶一名优秀生和一名希望生,并制订出培优辅差帮扶跟踪计划,填好培优辅差帮扶过程表,学期结束前,经校班子、年段长考核(并询问学生)认为效果好、材料齐全的得2分,材料较齐全得1分,没有帮扶材料的得0分。
四、班主任和党政及其他工作(10分)
1、班主任评分标准可根据班主任量化考核来计算。分出等级(优10分、良7分、中5分、差2分)其中差者下期予以解聘。学生违纪被处以校外察看及以上的,该班班级或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级。
2、生管、治保归档到班主任,进行相应的考核,无法量化时得6分。
3、党政及其他工作
① 兼任行政班子、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生保组长考核合格者得7分。(由学校考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条件成熟时按班主任标准分值进行相应的考核)
② 工会副主席、团委副书记、年段长、教研组长、教务员、政教员、总务员、报帐员、支部委员、团委委员、女工委主任得5分。
③ 备课组长得1~2分(由教务处考核)
④ 理化生实验员、微机室管理员、信息报道员、图书管理员、体育管理员2~3分(由总务处考核)
⑤ 身兼数职(实职)的,可另加兼职项分值的10%;加分后的总分值不能超过本项10分。
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1、一位教师组织一个兴趣小组,学生至少5人以上,二位教师组织一个兴趣小组,每组学生至少10人以上。兴趣小组必须有计划、活动内容(活动教案)、记录、成效、总结,每周开展一次活动,可得2分。如若人数不足或检查时缺计划、记录、总结等一次扣0.5分,无故少开展一次活动被发现扣0.5
2、组织指导的兴趣小组成员在本项竞赛活动中获得区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可得1分。
六、教研(教改)工作(3分)
1、按要求参加公开教学、说课、听课、理论学习等活动,得1分。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病、事假一次扣0.2分。(公假或已在上课期间请病事假的不再扣分)
2、本人有承担教研教改项目,有计划,有阶段性安排,有过程记录,有汇报课,有(总结)论文,由本人申请,经教务处认定(听取教改汇报课,平时每月至少跟踪听课一次),成果一般得0.5分,较好得1分,突出得2分。
七、编写教材,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
1、评出等级
论文等级
|
分值
|
国内CN级级专业性刊物发表
|
4分
|
市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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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
|
2分
|
教研片上交流收入汇编
|
1.5分
|
校内总结在教研组交流
|
1分
|
2、说明:
(1)在有国家CN刊号的专业性刊物或省、市、区专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才予以评定等级。
(2)在BN刊物、增刊及区级以上各类汇编上发表的论文一律视同教研片级论文得1.5分。
(3)自编万言以上教材或专著正式出版视同CN论文。
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 2分 )
长期性的老带新(高级指导一、二级,一级指导二、三级,)应在学年初向教务处办理手续登记备案,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可得1~2分(考核时由被培养教师出具受益情况证明)。
九、进修培训(或继续教育)情况(2分)
1、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函授、自考等)成绩合格者得2分,成绩不合格得1分。
2、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的(得1~2分)。
3、说明:
(1)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2)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继续教育,理论学习缺席一次扣1分。
十、奖惩情况(4分)
奖励级别
|
分值
|
奖励级别
|
分值
|
省级以上(含省级)党委、政府教育部门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
|
4分
|
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
|
3.5分
|
市级教育部门、区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先进班主任)等(下同)
|
3分
|
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种先进
|
2.5分
|
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
|
2分
|
校表彰各种先进
|
1.5分
|
说明:
1、同一年度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2、各级单项获奖均降一档记分。
3、属于照顾性质的先进,考核时不加分;有资格获得先进而让出先进的教师要予以加分。
总说明:
1、凡在校、班级内或集体外出活动,由于教师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而发生影响极坏的事件,除当事人责任分当年(期)为全校最低分外,并按上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2、每学期将对教师进行考核。岗位责任分作为年度评优竞聘、评各种先进及享受相应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4、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自 2012 年 1 月 8日开始实施。
塔前中学
201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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