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招收条件
2021-07-20
2021年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录取办法
(一)招生原则
本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零拒绝入学,保障本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1、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区外户籍,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残疾儿童。为起始年级,编入一年级。
2、义务教育班(一至九年级):满6—15周岁中重度智力残疾少年儿童。
(1)非起始年级转入转出,按程序办理学籍手续。
(2)非起始年级未按年龄入学,提供免学、缓学证明可编入起始年级.
(3)非起始年级未按年龄入学,未能提供免学、缓学证明的,按义务教育年龄对应的年龄编入相应的班级。
3、职业教育班:仅限本市智力残疾学生(学生必须具体一定操作能力,入学可进行烹饪、手工制作)。
4、残疾儿童以智力残疾二级、三级为主。
5、对本区户籍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未能到校的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教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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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简介
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是以智障、脑瘫、自闭症为主的九年义务教育、职业高中为一体的特殊教育学校,为全区的随班就读提供教学巡回指导服务。目前有学生203人,20个教学班,分设厦门市儿童福利院教学点及送教上门服务。学校坚持走教育、康复、就业训练一体化的办学模式。学校秉承“兼爱、尚美”的办学追求,打造“校园即家园”的育人环境,践行“教育即生活”的教育理念,科学、务实、与时俱进地规划学校的发展,服务本区残疾人教育。
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学校面向同安区智力残疾儿童少年,招收义教阶段新生及职高阶段2021级高一新生。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对象条件 招生对象具有同安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 持有智力或自闭症类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或三级; 3.具备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不能生活自理者,需要家长一对一全程陪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拟招生班级、人数
1.一年级:开设1个班,招收8—12人。
2.二至九年级:未定,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
二、职业高中教育阶段招生(高一)
(一)职业高中教育阶段招生对象条件
1.具有同安区户籍;
2.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应届毕业生,持有智力残疾证,具有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
3.经学校劳动技能考核组考核通过方可录取。
(二)职业高中教育阶段拟招生班级、人数
1.招收高一:8-16人,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