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市同安区特殊教育学校录取办法
(一)招生原则
本片区内适龄残疾儿童零拒绝入学,保障本区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1、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区外户籍,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残疾儿童。为起始年级,编入一年级。
2、义务教育班(一至九年级):满6—15周岁中重度智力残疾少年儿童。
(1)非起始年级转入转出,按程序办理学籍手续。
(2)非起始年级未按年龄入学,提供免学、缓学证明可编入起始年级.
(3)非起始年级
2021-07-20 16: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