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中2013年初中声乐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5-08-27
厦门一中2013年初中声乐特长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特色项目发展简介
厦门一中合唱团是学校的传统艺术特色团队,合唱团在领导的支持和老师的带领下,以及合唱团成员的共同努力下,近10年来取得很大的发展,在省、市合唱比赛中均获一等奖。特别近三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我校开始招收声乐特长生,声乐特长生为合唱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校合唱团在2010年取得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合唱一等奖后,再次于2013年2月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上取得一等奖的好成绩。我校的合唱团已走出厦门,走在全国的前列,我们将秉承“勤 毅 诚 敏”的校训,争取早日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二、招生对象和范围
户籍或学籍在厦门市的201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要具备走读条件),其中非本市户籍学生的父(母)应最近两年在厦暂住、务工和参加我市社保。
三、招生计划:声乐特长生25人。
四、招生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五、报考条件
1.招生条件:小学阶段须均在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
2.声乐方面的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良好以上,声乐方面素质较为突出,是学校合唱团或少年宫合唱团成员,小学阶段曾参加过区级以上声乐比赛或较大型音乐艺术活动。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23日至5月24日
2.报名地点:厦门市文园路75号,厦门一中高中部教务处。
3.报名须知:凡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2)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可从厦门一中网站下载或直接到我校教务处领取)
(3)合唱团成员证明
(4)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近两年父(母)在厦居住的暂住证明、劳动合同和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综合成长记录袋(艺术方面表彰及各类表彰、获奖证书复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原校名称)
(注:报名时请带原件复核,第4、5点提交的都为复印件,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回。)
4.注意事项:每生限报一所特色学校或特色班。
七、特长测试安排
(一)测试项目和分值(总分100分)具体如下:
1.无伴奏现场演唱一段自选歌曲(要求科学用嗓,一般不提倡演唱通俗歌曲),时长不超过3分钟(80分)
2.听音高模唱(10分)
3.节奏模唱(10分)
(二)测试时间:5月25日(周六)——26日(周日)。
(具体考试安排5月24日19:30前见我校校园网公告)
(三)测试地点:厦门一中高中部艺术楼。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办法
1.从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总分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2.若合格考生人数少于25名,则按实际的合格人数录取,不递补。
(二)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被其他特色学校、特色班提前录取的学生。
九、公示渠道
公示拟录取对象名单: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同时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厦门一中网站及考生所在学校公示。
十、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电话
(一)测试与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
(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测试与录取全过程接受学校监督小组监督;
(三)录取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布三天,接受群众监督。
(四)招生咨询电话: 2666071、 2666227、8358065、2666231、2666240
招生监督电话:2666088 2666055
福建省厦门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