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一中芝山校区2020年七年级招生细则
2020-07-14
依据《关于2020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我校将面向芗城市区招收1000名七年级学生。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区公办初中按施教区范围招生。2021年起,芗城市区公办初一年级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二、培施教区
市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可通过漳州教育局网站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教育微言”,进入“便民服务”查询。
三、招生计划
以上招生计划均含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芗城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芗城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与学生户籍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明,于5月25—27日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
2.家长在报名登记时须委托学校取证户籍地信息或自行取证。
3.“相关房产证明”指《不动产权证》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集体土地所有证。
4.报名材料必须于2020年5月17日前取得。
5.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通知。
(二)非芗城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芗城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具有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市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根据志愿顺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符合条件的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依据相关规定向漳州军分区提出申请,由漳州军分区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3. 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及房产证明,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学生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有房产,按所属施教区分配入学;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没有房产,按照居留证明对应施教区(漳州三中除外)分配入学。
4. 台商子女向市台港澳办提出申请,由市台港澳办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三)征地协议生
征地协议生根据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具体要求进行报名,7月1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八中、芗城中学玉兰分校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
(四)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漳委发〔2017〕14号”“漳教综〔2019〕116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由市人才办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省、市有关优待入学的政策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中学。
(六)其他事项
1. 2022年起,芗城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含回漳生)提交的户籍和房产相关证件须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
3.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生源采取摇号招生。招生办法详见《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州一中龙文校区由龙文区教育局组织摇号招生。
五、招生日程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