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三中2020年高一年自主招生计划
2020-06-30
为了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多样化人才选拔方式,招收一批综合素质评价优良、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根据县招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县招委会、县教育局、县招生办的指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学校负责和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施中招“阳光工程”,规范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高一年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及招生监督小组(名单附后),自主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学校相关职能处室人员组成,监督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及“综合素质测试考核小组”,以保证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生计划
面向全县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自主招收高一年新生40人。
四、报名条件
泉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良”及以上等级,中考九科文化考试成绩均达C级及以上等级,初中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毕业考查合格,综合素质高,特别是数学等基础学科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惠安县初中应届毕业生在初三年上学期期末市质量检测成绩或在下学期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初三年毕业班质量检测成绩位居全县综合排名前1500名以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条:在全县初三年上学期期末市质量检测和初三年下学期市教育局组织的全市初三年毕业班质量检测(下称两次考试)中,语数英理化五科总分排名两次均位居全县前300名的应届考生。(具体划线分数由县招生办公布,下同)
第二条:在2018年和2019年达利“卓越奖”学科竞赛中,数学、物理、生物学科获奖两科或两科以上。
第三条:两次考试成绩语数英理化五科总分至少一次排名位居全县前600名的考生。
第四条:在2018年和2019年达利“卓越奖”学科竞赛中数学、物理或生物学科获奖一科。
第五条:两次考试至少一次排名位居考生就读学校前5名(惠安二中和小岞中学为前10名,本校为前30名)由校长实名推荐。
五、录取办法
1.直接录取:符合第一条和第二条报名条件的考生若人数不超过40名的直接录取编入科教实验班。若人数超过40名,则按两次考试语数英理化五科总分之和从最高分开始依次录取前40名;若两次考试语数英理化五科总分之和相同的,则按语文、数学两科总分之和排名;再相同,按数学排名,以此类推。
2.考核录取:符合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的在直接录取人数末满40人时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1)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资格审查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最终入围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名单。
(2)入围公布。符合参加综合素质考核条件的学生名单,我校将在7月21日前在惠安三中校内公示栏、校园网公示栏公布入围名单,并通知相关考生所就读初中学校。
(3)组织考核。惠安三中组织对入围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时间为中考后10天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择优录取。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后,综合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等各方面情况,确定自主招生学生名单。具体招收人数可以少于计划数(招收计划总数40减去直接录取人数后剩余的人数),但不得超过计划数。
(5)呈报审批。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再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惠安三中校内公示栏、校园网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惠安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批,办理惠安三中录取注册手续。
福建省惠安第三中学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