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学校的通知
各指导老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1】43号)精神,现将推荐免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优秀毕业生应具备条件
1.符合“高职单招”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2.在学期间,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属学校代表队选拔赛获得前6名;或者获得学校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学年学业成绩在学校名列前50%以内。即应届毕业生在第一、第二学年,其综合学业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名列前50%以内。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推荐工作日程及程序
1.3月2日前,实习指导老师对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免试入读高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名单报综合室。
2.3月25日前,在校内公示毕业生第一、第二学年综合学业成绩计算方式及结果、学生获奖情况、竞赛名次等。
3、3月30日前,招就办与高等职业院校充分沟通、对接,确定本校推荐的对接高等职业院校及试点专业和具体推荐名额。
4、4月10日前,学生处、教务处审核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5、4月10日,综合室确定初选名单及推荐录取的院校、专业等在校内和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4月18日—20日,培训中心组织未参加全省“高职单招”报名的推荐优秀毕业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7、4月22日前,报名后的学生填写《推荐表》,并盖章、签字确认,交招就办。
8、4月25日前,将《推荐表》送达相关高等职业院校。
三、我校初步拟定对接的高等职业院校及专业等相关信息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性质 |
试点专业 |
招生计划 |
1 |
湄州湾职业技术学院 |
公办 |
数控技术 |
4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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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分析与检验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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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电子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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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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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
会计 |
40 |
|||
物流管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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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民办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30 |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40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3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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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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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设计与制作 |
30 |
|||
会计电算化 |
60 |
|||
3 |
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 |
民办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90 |
计算机网络与技术 |
50 |
|||
会计与审计 |
50 |
|||
物流管理 |
50 |
|||
4 |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
民办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0 |
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 |
40 |
|||
会计电算化 |
40 |
福州工业学校
201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