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分类专科批。
2.投档比例按我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我省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各批次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www.fzstc.com.cn
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
2023-09-19 11:19:50